第(3/3)页 程时摇头:“不不不。我不反击,不代表我要任别人损害我的员工的利益。我想请你作为梁承业的律师,维护他的个人权益。他们为了防止泄密可以先把人抓起来,但是如果要判罪,那就必须有证据了。” 133厂告的是梁承业个人。 只要他们不上升到公司,程时就打算装傻到底。 想要活下去,并且不断变强,必须要灵活应对。 适当的沉默和示弱,然后看着对方把自己作死,才是最省力,效果最好的应对手段。 常远山看了一眼顾行知。 一个小职工,劳动顾行知跑一趟...... 顾行知:“去看看吧。” 他忽然明白程时想干什么了。 程时叫他们来是为了防止有人捏造证据。 常远山在拘留所里出示了委托协议,让梁承业签名。 梁承业有些惴惴的问:“我要付你多少律师费。” 常远山是程时的“御用律师”,接受程时的雇佣后,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个官司,就没输过。 这种人的出场费应该很贵。 常远山:“放宽心。程总已经帮你付了。你只管配合警方就行。警方问你什么,你都照实说,不要撒谎,不要隐瞒。如果有人敢威逼利诱你做假证,请务必告诉我。” 其实这句话是说给除了梁承业和他们以外,在这里的所有人听的。 梁承业:“好的。他们还没有询问过我。” 常远山:“根据现行的《刑事诉讼法》和刚出的《国家安全法》,执法机关,包括国安局在拘留嫌疑人后24小时内须讯问,发现不应拘留的立即释放并发放证明。现在你们已经拘留我的当事人超过24小时了,是什么原因不进行讯问呢。” 值班的人说:“这个要问我们领导,我们不知道。” 常远山又立刻打给市里相关领导。 那个领导说:“嫌疑人拒绝配合调查、阻碍执行任务。” 《国家安全法》这才实施几天? 这就是为国安局量身定做的法律武器。 你个小小律师有资格来质疑我们吗?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