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不过秦笙的物资大多数都在营地了,而营地已经被毁了,那些东西多少染了丧尸的血,肯定是万万不能吃了。 而现在唯一有物资的就是张栋他们几个人。 若不是看到沈诗根本就没有物资,张东才不会让沈诗过来,不过也只是看中沈诗实力不俗,他们给物资,沈诗负责在丧尸来的时候保护他们。 物物交换,这放到谁身上都会果断答应的。 张栋满心欢喜地期待沈诗下一秒就会答应他的提议。 张栋确实很喜欢秦笙,只是,男人在事业和活着面前,女人就永远不会是第一位了,万不得已的时候,女人也可以成为他的垫脚石。 沈诗依旧神情淡漠,似乎对张栋说的一点都不感兴趣。 “哦。” 沈诗只留下了一个音节,便迈步朝林子深处准备走去。 “嗯?就一个字?和我们享用物资一点兴趣都提不上来的吗?”沈诗严重怀疑沈诗的脑子是不是撞坏了,有物资最起码能够在丧尸森林保持一定的体力,遇见丧尸还可以保护自己。 沈诗是不用吃饭的吗? “算了栋哥,看他那个冰块样子,压根就看不上我们这些物资,不如我们现在把这些物资分一分吧。”讲话的这个人长着胡子的男人,张栋做小混混的时候认识的,一直都是叫他傻胡子。 张栋吊儿郎当地大笑了一声,拍着胡子男大笑道,“傻胡子,给你眼馋坏了吧。” 傻胡子被看穿了心思,不好意思地挠头嘿嘿一笑,今天运动量过大了一些,他还没吃早饭,所以肚子早就抗议了。 “是啊,栋哥,咱们兄弟几个好好分一下物资,撑一撑肯定能顶过这几天的考验,到时候大家肯定会推你直接当七队老大,以后咱们哥儿几个都跟着栋哥混!是不是啊哥几个?!” “是,没错跟着栋哥混!” “是!” 有几个人倒是跟着附和了起来,不过还有剩下的两三个人并没有跟着附和,他们看不惯秦笙和沈诗,同样也看不上张栋。 不过就是一个小混混,还想当七队的队长,做梦去吧! 不过真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张栋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小混混肯定是不怕死的,再加上物资现在在他们几个人手中,暂时的附和也算不了什么。 一将成名万古枯。 张栋非常乐意看到这样的场面,将物资简单地分了分,大家拿到了自己的物资之后便大口地开始吃了起来。 有几个人倒是不敢大口吃,生怕吃完了最后几天只能饿着,最后选择吃两口放进了随身的背包里。 眼见的张栋自然是看到那几个人的小动作,嘲笑地挑了挑眉头,朝地上猝了一口,朝那几个人喊道,“你们就吃两口,万一饿了怎么办?” 几个人面面相觑,最后有一人开口道,“饿就饿了,总好比后几天饿死强吧。” 张栋一听这个便笑出了声音,朝傻胡子递了一个眼神,傻胡子瞬间会意,擦了擦嘴,大摇大摆地朝那存食物的两三个人走去。 那几个人看见傻胡子过来,预感到了不妙,迅速站了起来。 傻胡子吐了口唾沫,朝其中一个人勾肩搭背上,不怀好意地笑着闲聊道,“不是哥们,要是你们吃不完可以给我们啊,我们哥几个还不够吃的呢,你说是吧。” 第(2/3)页